阿秋法王:放生因果取舍粗细教诫
发布时间:2024-09-29 01:30:20作者:药师经全文阿秋法王:放生因果取舍粗细教诫
唉玛火!那摩白若匝纳亚!敬礼永断轮回菩萨 !
昔印度处所,有一个外道国王名为“彻晶”,饮食喜爱温热血肉,断俱胝有情之命,异熟堕入金刚无间地狱 (十八地狱之一),承受百次死、百次生的痛苦恶境。佛陀弟子阿难陀看明彼之痛苦,请求薄伽梵开示痛苦之因。佛陀曰:“彼之饮食,喜爱鲜血鲜肉,断俱胝有情之命,故异熟堕入金刚地狱。” 如是说也。然后,阿难陀行至阎摩狱主尊驾处,请求法王有无脱离方便,阎摩曰:“如欲脱离恶趣,在世间放生能得解脱。”从此以后,阿难陀广行放生,清净彼业障,解脱彼金刚狱苦。放生家畜功德与持戒比丘相似。放一只绵羊,清净一次堕入恶趣之固;放一只山羊,清净七次堕入恶趣之因。在世间杀死一百人和一百马的罪恶,放生一只 {条}生命,即能清净罪障。放十三(条)生命,能清净万劫罪章。众生寿终之时,放生能延长寿命。若其三天必定寿终时,放生十三只(条)生命,能真实延长此人三年寿命。杀一只 (条) 放生之畜,如皋一百人罪恶相似。此等无量过患,薄伽梵经典中有广述。此放生功德文,由妙音龙多加参依佛陀经典之放生功德广说中而叙述。
善信放生增上佳日
初一是定王佛节日,作何善恶成百;初八是药师佛节日,作何善恶成千;初十是千佛节日,作何善恶成十万;十五是无量佛节日,作何善恶成百万;十八是观世音菩萨节日作何善恶成千万;廿一是地藏王菩萨节日,作何善恶成亿:廿五是莲师节日作何善恶成十万;天尽日 (三十)是释迦早尼佛节日作何善罢成九亿。八节日时,重视修行所有善事,所断微 尘许罪恶,此诸善知仅所达也。
劝诸众生放弃门派观念共修放生篇
—— 弘扬放生行为之缘起
一九九八年夏,以往昔积聚无量殊胜善行顺缘之故,一部分众生在心无忧扰,外无惧患的殊胜因缘中,获得了大持明者,当今世界上持明境界最高尊者之一的阿秋法王无碍加持与关怀,并得到他极其宝贵代表三世诸佛法身的天降舍利。它是无上成就的表显。据善知识们的开示:拥有舍利的人,在 6终时可以受其加持而往生。并且得到舍利的人中,有人在藏地亲眼目睹和经历过含利的感应过程,并愿从此为天降舍利的真实性作出确凿的证明。而尊者以放生的因缘将它恩赐给我们,一方面旨在支持一切显密各种宗派的无量佛教徒。依*放土所迅速积聚起来的福德智慧。从此以实修实证的勤奋修持好各自所行持的法门,临终时又凭借信心和放生的资粮顺利往生一切佛刹。一方面法王老人家又将此放生的行为,当做弘扬和坚住实修实证法缘的妙种,希望一切众生以这种世间最为殊胜的布施因缘,生起持戒与精进的苗芽,在各自的法门中,以实证而坚住正法 !
关于法王令我等放生的更为深密的用意,在后面的回向解释中有详细论述。
所以法王倡导我们,以放生来作为积果实修实证所需的福智的一种方便,让正法的旌旗以此而高高飘扬。请大家以尊者赐舍利帮助一切宗派人士往生之事实,忆念一切宗派不相违背的教诫,为振兴精进和持戒的实证法缘而努力放生 !
愿与法界众生共勉!!!
放生行为之几种杜绝
一、预约放生
与卖鱼者直接或间接、明确或暗示将要买生放生,使卖者闻讯捕捞,违背施无畏的基本定义。如此可令这些众生本几日后死,如今因预约卖者数量、品种等,使其提早被捞,虽汝意为放生,然而其中势必有不堪折磨而早夭的众生,由于其提前死亡出于你的预约,使自己的善举偏于形式了。
二、不观察地点、水质
如果被放之众生,能放其为适于它生长的环境,则对其有极大好处。反之,若只顾放而不观察所放的地点,则对其害处多多。如将野兔置于众人处,飞鸟放于易捕地,鱼儿放入被化工原料污染的确无法生存的河流水域等。
三、禁放养鱼池
严禁将鱼及水生动物放入养鱼池,以养鱼池为卖鱼杀生之来源处,将众生放入其内,乃间接杀生也。
四、不得区分大小贵
一味追求数量,而对某部分众生远离慈心。如见两盆鱼,心想若放这盆躯体小的众生,则价钱和数量要比放那盆躯体大的合算。或思维买一大堆田螺的钱,还不够买一只甲鱼的金额。因而弃大舍贵,择小选*。这样一来,势必会造成未被解救生命的众生怨恨与嗔怒。孰不知躯体越大,价格越昂贵的众生,你放了它,功德也越大。所以放生时不要带着选择和预备买何品种的心去买生,应当遇见什么,就买什么。
五、万勿因噎废食
有人因见到自己或他人辛苦所放之众生,有被随后捕抓的危险,便以为这种放生毫无意义,且造就捕抓者的恶因。其实即便仅仅能延长众生一个秒钟的生命,此众生也宁一秒后死,不求一秒前亡。故究放生者功德而言,施其一瞬间无畏与放其数年无畏,功德正等无异。于被放者言,彼虽短暂获生,仍于生时心若甘饴,且由于其成就了放生者菩提心的功德,故放生者之功德利益,所被放之众生亦有,使彼终获善乐。而且,从悲心的角度来说,即便知其在放后即有被捕之险,或见其伤弱而不顾,心怀哪怕使其一瞬安乐也要解救之心,此种人慈悲更为强甚,极为诸佛赞叹,有此发心者,无论所救众生是否有福报活下来,以彼悲心的利益,放与被放者均有大利益。故千万勿抱前放后抓不算放生或买时选择强健活力者放的错误思想了。
六、不善回向
很多人因为自以为不去执着功德利益,而凡有放生皆不去好好回向。孰知因果成熟,是必然之势。不重视回向,会导致大量功德转化为人天福报,为将来往生乃至成佛,形成阻碍。所以每个修行的人,一定要使功德转向出世间的种种成佛利益。而且放生行为,因其是有为法中最为殊胜的功德之故,功德成熟非常迅猛。若放生勤恳,甚至即生福德利益现报,所以放生者切要善于回向。免大量功德流于人天无意义消耗的福报也。
七、未知己知彼,勿随意劝说
轻易不要对无信心者 (尤其是卖鱼的人)宣布和劝化说我买鱼是为了放生做功德,你应当怎样等等。因为并不了解对方对于因果之取舍观念,一旦被其把握和摸索出放生者出没的时间规律,所偏重放之品种,即便每次给放生者开诸方便,放生亦流于形势而形成弊端。使卖者为了放生者的需要而购抓某种众生,而放生者并不见得一次都能将卖者的货量都买掉,使未被放的另一部分众生伤心埋怨。所以轻易不要让卖者知道目的,通晓规律。
对于有的地区已形成此局面者,虽无法挽回,但应亡羊补牢,注意宣传给新的放生者这个道理,至少使这种局面保持在最小范围即可。但万万不可因为觉得造成此局面不好,便不去放生,退失信心,使更多众生流于他人的口腹。总之,放生要比不放功德殊胜。
八、倘使工作失误,勿轻易自咎
释放与解救他人的生命,永远没有过失。许多放者因为工具、因缘及种种不利因素,使所购众生不能全数尽活,便于亡者自愧有罪恶感。实际众生从生到死,皆受制于因果,假如你尽力做了,它还是于放前死亡,实属因缘所使。彼既便如此,亦要比被人刀刃烹煮者幸之万倍,据说畜生之苦,不但苦于死时之剧痛,死后之剖解、烹食、乃至被消化后,其痛苦的知觉方无。故这对于被放者而言,使其少苦而终,且免受死后之剧烈痛苦,仍具备不小贡献。况且你把放生的功德回向给他们,对其今后,仍具备积极深远的意义。故而应知放生因悲心之故,无过失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