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信的佛教(5)
发布时间:2023-07-10 09:31:20作者:药师经全文易经观卦云:「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惑,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娼妓屠宰渔猎贩酒等人可以信佛吗?
可以。佛教的恩德,浩如大海,只要能有一念信心,均可进入佛门,成为三宝 的弟子。
虽然,佛教的五戒之中,禁止邪淫、杀生、饮酒。同时,也将上列的这些行业 称为恶业邪业或不正业。但是,住于海岛的人民,如果除了打渔不能生活;住于山 区的土人,如果除了打猎就要挨饿;贫困的妇女,如果除了卖淫、卖笑、伴舞等, 就不能从事其他的职业来谋求最低限度的生活所需;如果上一代经营屠业或酒业, 自己也只学会了屠业或酒业的谋生技能。如果由于这些唯一的求生存的理由,佛教 并不要求他们首先放弃了原有的行业再来信佛。不过,当他们一旦信佛之后,如果 能够设法改业的话,佛教是会积极地鼓励他们的。因为佛教的宗旨,是在鼓励大家 都能从事于善良而正当的职业。何况那些行业的本身就是一种罪恶,不受戒者,虽 无破戒之罪,但仍有其根本性质的罪过。
万一由于各人实际状况的原因,无法改业的话,佛教也不以为他们是破戒。因 为,信仰佛教的初步,可以仅是皈依三宝。受戒持戒,虽是佛教所希望的,也是有 很多功德的,但不是勉强的。如果不持戒,就不必受戒,既没有受戒,当然无戒可 破,也没有破戒的罪过。如要受戒,受戒的机会,随时都在等待他们,五戒之中, 能受几戒就受几戒,如果受了之后,不能持守,也可随时舍戒,舍了戒再作恶业, 也不算犯戒。舍了戒之后,也可以重新再受。要是不舍戒而破戒,破戒便是犯罪!
佛教,非常的宽大。虽然不能受持最起码的五戒,只要能对三宝生起一念的信 心或些微的敬意,就有很大的功德,就是种下了将来必可成佛的善根,何况是皈依 了三宝?皈依三宝之后,只要求不另信奉其他的宗教,并不要求非受五戒不可。所 以,佛教是不会拒绝任何一个愿意信仰的人的。
§佛教相信忏悔吗?
是的,佛教确切地相信忏悔的功能。
佛教相信,除了重大的如杀生、偷盗、邪淫、大妄语(妄称自己是圣人)等的 已遂罪,必须随业受报之外,其他的未遂罪,以及过失犯戒与威仪犯戒等罪业,均 可依照佛所规定的方法忏悔。
忏悔的作用,是在毫不容情地自我反省和自我检束;是在自觉心的警□和自尊 心的洗沥,从此之后再不复犯;只要能有改过自新的决心,往事已过,不复追究, 心地便会从罪恶感中得到解救,恢复平静,这就是忏悔的功能。犯罪之后,必须坦 诚地发露(以情节轻重,分向众人、向三数人、向一人、乃至自对良心,吐露所犯 的罪行,恳切悔过,决志不复再犯),否则,这一罪恶的阴影,势将永藏心底,也 就成为他日感受报应的种子;忏悔之后,这一罪恶所感的种子,也就随即消失。
不过,忏悔的目的,是在自净其心不复再犯,如果常常犯罪,常常忏悔,又常 常再犯,那末,忏悔的行为,便会失去应有的功用了。同时,佛教的忏悔决不同于 耶教的祈求上帝赦罪,佛教不相信有任何神只能够赦人的罪。佛教的忏悔是在洗刷 染污了的心,使之恢复清净。
§佛教相信天堂与地狱吗?
是的,佛教毫不怀疑天堂与地狱的存在,因为天堂与地狱,都在生死范围的轮 回之中。佛教相信,只要不出生死的界限,天堂,地狱,人人都有经验的可能,甚 至可说,人人都曾去过天堂地狱。修了上品的五戒十善生天堂,造了十恶五逆的大 罪下地狱。苦报受完了,地狱的众生可以生天堂;福报享尽了,天堂的众生可以下地狱。所以佛教相信,天堂虽好,不是究竟的乐土,地狱虽苦,也有出离的日子。
同时,由于所修善业的不等,天堂也有等次,由于所造恶业的轻重,地狱也分 层级。
佛教所说的天堂,共分三界二十八天。接近人间的欲界天共有六层,往上的色 界天共有十八层,再往上的无色界天共有四层。事实上,修善业的人,只能生在欲 界六天,色界天及无色界天中除了色界上层的五净居天是小乘的三果圣人所居,其 余都是修习禅定者所生的禅定天。
佛教所说的地狱,大大小小的有无量数目,那是由于狱中所受苦报的不同而分 ,主要则分为根本地狱、近边地狱、孤独地狱的三大类,佛经中通常所称的地狱是 指根本地狱。根本地狱的主要区分,则有上下纵贯的八大炎热地狱,以及四方连横的八大寒冰地狱。依照各人所犯罪业的差别等次,便到应到的地狱中去受报。通俗 的说,下地狱是由鬼差狱卒的捉拿,就实而论,生天堂下地狱,都是由于各自的业 力所感,业力倾向天堂就生天界享福,业力倾向地狱便生地狱受苦。
§佛教相信阎王吗?
从大体上说,佛教是相信有阎王的,因为,在许多的佛经中,都可见到阎王的 记载(例如中阿含经卷一二天使经)。
但是,阎王并不是佛教首先发现的,佛教只是接受了印度古宗教的观念而加以 佛教化的。
在印度的古吠陀中,将宇宙分为天、空、地的三界,天界有天神,空界有空神 ,地界有地神,佛教的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可能也是受了这一暗示而观 察分列的。至于阎王,在吠陀经中,称为耶摩(yama),他本是天神,后来转为人 类的第一祖先──第一死者,但是他在天上,所以梨俱吠陀相传,说人死之后,至 天上第一面谒的,就是耶摩及司法神婆楼那,到了后出的阿闼婆吠陀中,则说耶摩 执掌死亡,同时更有对人死后的裁判权,这个在天上的耶摩,倒有点像耶教的上帝 了。到了佛教,才将天上的耶摩天(欲界第三天)王与地狱的阎罗王分了开来。
阎王司理死者的审判管理及处分,阎王在地狱中的地位,相当于上帝在天上的 地位。佛教既不崇拜上帝,自然也不会崇拜阎王。同时,佛教虽在大体上为了随俗 教化的方便而相信阎王的存在,但在本质上并不肯定阎王的独立性,故有部分部派 佛教教派,相信阎王及狱卒均是由各个地狱众生的业力所感──佛教相信唯识所现 。
再说,正信的佛教,也不承认人死之后必须经过阎王的审判,在大体上只承认 鬼道及地狱道的众生,与阎王的职权有关。至于阎王派了狱卒来捉拿将死的人,那 是民间的传说,站在唯识所现的观点上,佛教并不反对如此的传说,那是自识的变 现,所以佛典中也有类似的记载。
清朝的纪晓岚,在他的笔记中,对于地狱及阎王界的情形,虽信而仍不得其解 ,他说世界之大,人有中外东西之别,何以凡从阴间得来的消息,只有中国人而不 见外国人?难道中国的阴间跟外国的阴间也是两个分治的世界吗?其实,纪晓岚如 果懂得了佛教所说「唯识所现」的道理,这一疑问,就可迎刃而解了。中国人的心 中只存有中国型的阴间,当然现不出联合国型的阴间了。
§佛教相信超度亡灵的功用吗?
不用说,佛教是相信超度作用的。
不过,超度的功用,也有一定的限度,超度只是一种次要的力量,而不是主要 的力量。所以修善的主要时间是在各人的生前,若在死后,由活人超度死人,虽以 修善的功德回向给死人,地藏经中说,死人也仅得到七分之一的利益,其余的六分 ,乃属活人所得。
同时,正信的佛教,对于超度的方式,跟民间习俗的信仰,也颇有出入。所谓 超度,乃是超生乐土而度脱苦趣的意思,是仗著家属亲友们为其所修善业力量的感 应,并不是僧尼诵经的本身有著超度的功能,乃是藉著超度者的善业及诵经者的修 持而起的感应。(注三)
因此,正信的佛教,超度工作的主体不是僧尼,而是亡者的家属。亡者的家属 ,若能在亡者临终之际将亡者心爱的东西,供奉三宝,施舍贫穷,并且使得亡者明 白代他作了如此的功德,那对亡者的死后,有著很大的帮助。那是由于一念的善业 感应,以及临终之际的心境安慰,所以他的业识也将感生善处。这是物以类聚的原 理,不能说是迷信。若于亡者死后,儿女家属以恳切虔敬之心,斋僧布施,作大善 业,以其殷勤的孝心,也可感应亡者的超生,但此已经不如在亡者未死之前所作的 受用大了。唯其孝心至诚,如地藏救母那样的发大悲愿,愿为救母而生生世世救度 苦海的众生,凭这伟大的愿力,尚可感通亡者,减少乃至灭除亡者的罪业,这不是 无理的迷信,而是由于大孝心及大愿心的感通,使得超度者的心力愿力,化入感通 了被超度者的业力,乃至彼此连通一气,所以能够超度。所以,在正信的佛教,死 人的家属,若要荐拔亡者,乃是供养三宝及布施贫穷,并不一定要求僧尼诵经,僧 尼接受布施供养,仅为斋供者祝愿而已;因僧尼诵经是日常的恒课,诵经是一种修 持,也是为求明白修持的方法,目的不是超度亡者,施主供僧的功德,是由于成就 了僧尼的修持生活而来,不是由于计工折价的诵经而来。佛教中虽有指示以诵经来 超度亡者,那是希望各人亲自诵经,万一自己不会诵经,或以为自己诵的太少,才 请出家人代诵。其实,僧尼是为佛法的住世及化世而设,不是专为超度亡灵而设。 诵经的功德,是由于信仰佛法并修持佛法而来,所以并不限于僧尼才可诵经,更不 是一定要在人死之后,才来诵经。
再说,超度的期限,最好是在死了七七四十九日之前;因为佛教相信,就凡夫 而言,除了福业特别大的人,死后立即上生六欲天,定业深的人,死后立即上生禅定天,罪业特别重的人,死后立即堕地狱,至于一般的人,死了之后尚有四十九日 的缓冲期间,等待业缘的成熟,再决定轮回的去向。在这期间,如有男女家属以供 养三宝及斋僧布施的功德为之回向超度,亡者便会由于善业功德的感应而得到超生 的帮助,促成生于善道如人间天上之因缘的成熟。过了四十九日之后,已经随著亡 者自己的业力而去投生,那时再作超度的功德,只能增加他的福力,或减少他的苦难,但已不能改变他已经投生的处所了。
不过也有例外,如果是枉死,或者死得凄惨,由于怨结不解,他们纵然已经化生鬼道,还会在人间作祟,这就是通常传闻的「闹鬼」。这样的情形,需要诵经超度(向其说法使其知所去处),佛力引荐往生善道。佛教通常称鬼道众生为「饿生 」或「饿鬼」,所以往往用密法的咒力加持,变食施食的口及蒙山,对于平安鬼类 的作祟,有特别显著的效验,这种功能的佛事,对于其他的宗教──神教而言,他 们简直没有办法。
当然,以上是就佛教本身的立场而说,事实上,向来请僧尼做佛事的中国人, 未必就是佛教徒,甚至是不折不扣的儒者,如近人唐君毅先生,他是著名的新儒学 者,但他母亲去世之后,仍到香港的寺院中做佛事,并把灵位供在佛寺中,他因自 叹他的哲学,在这一方面用不上力,所以仍抱著「祀如在」的儒家观念,寻求「慎 终追远」的安慰。像这样的例子,可谓极多,如要他们完全照著佛教的观念来做, 恐怕不易,所以这是中国佛教必须求一解决途径的一大课题。
注 三:佛祖统纪卷十五有朋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