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与当代社会道德伦理的相互撞击
发布时间:2022-04-07 09:48:54作者:药师经全文当今社会是一个复杂多变的社会,物质生活的丰富,科学技术的进步,极大地刺激了人们压抑已久的种种欲求,而民主时代的到来,自由程度的提高,多元价值观的涌现,使得传统的道德体系趋于解体,整个社会仿佛进入了一个道德真空的时代,即使严格的法律也难以扼制种种犯罪现象,更别说各种法律管不了的不道德行为了。在这种情况下,提倡“以德治国”,重建道德规范,确实是对症下药。作为人类先进文化的代表,佛教理所当然地必须参与社会道德伦理建设,并且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以三学除三毒,以完善人性来改善人生
当今社会的道德失落,根本原因还是人性自身的弱点未能克服,而人性最根本的弱点,无非是贪、瞋、痴三毒,特别是人的贪欲。由于与生俱来的无明我执,人们总是难以扼制对外在事物的贪求,追逐计较,不肯放舍,从无厌足。这种执著的、无休止、无节制的追求在正常条件下是无法满足的,于是便用非法的、不合理、不道德的方式达到目的,这就产生了种种犯罪和违背道德伦理的行为。贪欲造成的社会危害众所周知,贪欲一旦生起,就根本不管所欲之物是否属于自己,是否愿意为己所有,而是不惜一切手段进行占有,至于对方的利益、他人或国家的利益就根本不予考虑了。
贪欲不仅对他人利益造成直接的损害,同时也对自身带来严重的损害。一是非法的不正当的不合理的行为早晚会导致报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谴责,只能侥幸一时,不可能永远逃脱惩罚,二是这种行为会对自身带来直接的伤害,人的追求无非是五欲自恣,然而五色令人目盲,五味令人口爽,任何一种纵欲行为都会让身体受害。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似乎并未直接导致健康状况的大幅度提升,任何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物质条件的改善固然一方面有利于健康,另一方面却也产生了贫困时期无法出现的“富贵病”。贪食导致肥胖,引发一系列的疾病,只顾口福使得身体过于“发福”,严重损害身体健康。贪于美味往往还与杀生相联系,有的人甚至以什么都敢吃相标榜,天上的飞的,地下的跑的,都成为其腹中之物,只管自己享口福,不管其他生命的生存与痛苦,造下无量杀业,来世的轮回报应先不说,此生此世的肠胃估计好不了。有的人甚至猎食国家明令保护的生物,破坏生态环境,早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贪色的危害比贪食更大。眼睛所受到的损害倒在其次,由此引发的刑事犯罪和道德问题则极为严重。此类的例子已经很多,许多家庭的失和乃至解体都与此有关,甚至会引发严重的犯罪,因色杀人,由爱生恨之事不胜枚举。即使未导致犯罪或家庭解体,对行为者本身的身体健康也会产生直接的损害。多种病症特别是艾滋病的出现,都与人类自身缺乏自我约束、过于放纵身体有关。似乎自然本身有一种道德约束,对于放纵者自动进行惩罚。这也是身体的自我保护,通过疾病告诫人不要放纵,以免不可救药。
贪欲之害,似乎人人皆知,然而事到临头,却又似乎人人皆迷,往往不能自拔,这是为什么呢?一是受害者多有侥幸心理,总寄希望于自己的行为不被发现,不受报应;二是沉迷于当时的欲乐而不能自拔,不愿考虑未来为此付出的代价,缺乏长远的观点;三是不以为自己是贪,是过分,总以为理所当然,甚至还以为有所不足,许多贪官污吏的失足下水,越陷越深,就与这一心理有关。在常人看来,贪官污吏都有些痴,冒着极大的风险不断地贪污受贿,永不知足,不少人甚至来不及享受就入了班房,为什么他们不知及时收手呢?其实在迷于贪欲者心目中,不是觉得自己多了,而是越贪越觉得不够,越贪越觉得自己亏了,贪了百万就开始向千万努力,别人贪了几千万,自己才区区数百万,实在是太亏了。在这种心理驱使下,只能是越来越贪,越贪越觉得不够,贪财,贪色,贪名,贪位,至死不悔。
迷于贪欲者的这些想法当然都是错误的。越是坏事做得巧妙,不易发现,无论他人,自己所受之害就越大。如果一有越轨便被发现并及时受到惩治,自己反而会为之改悔,在错误的道路上不会走得太远,反之,就会越走越远,最终达到不可饶恕的地步,自寻死路。
五欲之乐是一种自然的追求,目恋美色,耳乐妙声,鼻喜诸香,舌噬众味,身爱细滑,只要是在一定的限度下,这种要求就是合理的,对人自身的健康也是有益的。然而如果贪于欲乐,试图不断地强化欲乐,寻求刺激,就会走向相反的方面。因为人的身体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过分的刺激不但不能导致快乐,反而会招致痛苦,沉迷于爱欲会有种种疾病相随,执著于快乐而吸食毒品则会有更加悲惨的下场。
人的需求如何才算得到满足,缘于不同的标准。需求的合理性及满足的程度只能以是否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及与个人的承担能力相应为标准。过分的禁欲固然不利于人的身心健康,但现实社会中更多的问题是过分纵欲,这对人的健康损害更大。对于经济承受能力强的人,多消费一点不为过,而超越自己的经济条件,盲目追求高消费,则是相当危险的。现实的合理的需求是有限的,不会造成社会问题,而人的心理欲求则往往是无限的,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有人问云居道膺大师,家里有个铛子,三人吃饭则不足,千人吃则有余,这是为什么?道膺大师答道,争则不足,让则有余。如果都能少欲知足,俭朴礼让,即便遇到困难也能安然渡;假如人人贪得无厌,铺张浪费,亿万家资也未必够用。
贪、瞋、痴三毒是相互联系的,由贪生爱,由爱而痴,是十分常见的。贪欲过盛的人,为物所役,受欲之牵,情绪随着欲望而动荡不安,满足则喜,不满则怒,是故喜怒无常,缺乏定性。人为贪爱所迷,智慧也就谈不上了。据报载,有个21岁的少女本来有一个同学男友,却因贪爱富贵与一年老的有妇之夫有染,由于害怕对方妻子发现,坏其好事,便以谎言骗其前男友前来共谋,杀人分尸,结果双双走上刑场,花季少女如此愚蠢而悲惨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但她却怪不得别人,都是自取其祸,更可怜的是那位痴情的男友,明明是被抛弃,却贪恋旧爱,轻易上当,竟然为其杀人。他们都是有理智的而且有一定知识水平的人,却以如此结局了却一生,这只能解释为贪爱无明使其丧心病狂。
贪欲使人丧失理智和感情,乃至丧失人性,这种例子实在不少。三毒是一切罪恶和不道德现象的根源,只有彻底消除三毒,净化人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佛教一方面指出道德问题的根源,一方面又提出对治的方法,强调以戒定慧三学来消除三毒,从而为社会人生指出了一条正确的道路。
以戒除贪欲,以定定心神,以慧破愚痴,只有消除人自身的弱点,才不会侵犯他人,才能自利利他,建立和谐完善的人生。佛教的戒律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层次性,二是内在性,三是符合中道。佛教对不同根机的众生有不同的要求,对出家众与在家众亦是分别对待。最高的要求当然是出离轮回,成佛作祖,而对现实社会的普通人则只是要求遵守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等。不对普通人提过高的要求,只是提出他们能够遵循的标准,使之乐从易行。
佛教的戒律具有内在性,或者说是通过自律来实现。佛教作为一种出世的宗教,对于现实社会的普通人并无直接约束力,也不追求强制性的约束,而是通过教化来净化人心,使之自然消除杀生、偷盗、邪淫、虚妄、追求刺激之念,自然持戒。六祖惠能谓“心地无非自性戒”,又言“心平何劳持戒”,就是强调通过净化心灵、使心无邪念来遵守戒律。
佛教的戒律是符合中道原则的。佛教要戒除贪欲,但并不是让人变得无情无欲,如同木石。据《历代法宝记》,武则天问诸大师是否有欲,智诜大师答曰有欲,则天大疑,道既是高僧,缘何有欲,智诜大师道生则有欲,不生则无欲,则天叹服。作为现实社会的有情众生,有欲是正常的,是有生命力的表现,佛教的戒律并不是要禁绝人的所有欲望,只是要消除人的不合理的过分的有碍身心健康的欲望,从而完善人生,使人生更加幸福。佛教的戒律要求远离无欲与贪欲两边,达到中道,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健康的人。
这一特征在当今社会尤其重要。现代社会科学进步,经济繁荣,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水平较过去大有提高,以往的奢望已成为今日的现实,在这种条件下,一味要求“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生活方式已经不合时宜。许多人由于不理解佛教的真谛,误认为佛教是一种让人禁欲的宗教、苦行的宗教,因而不愿不敢接近,只是敬而远之。其实佛教并不禁止人的正常的合理的消费活动,非但不禁止,而且还予以鼓励,因为当今社会消费已经成为刺激经济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中国近年来在世界经济普遍衰退的不利条件下能够保持高速增长,就是因为采取了不断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正确决策。鼓励正当消费,反对铺张浪费,扼制贪欲、邪欲,激励善欲、正欲,这就是佛教的精神。
总之,通过三学来消除三毒,使人身心净化,才是提高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根本途径。
二、以因果报应思想来建立劝善止恶的道德机制
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传到中国后,作为一个新的促进道德的方式,产生了长久的普遍的影响,为提高中国人的道德水准做出很大的贡献,即使是在今天,这一思想仍然有其现实意义。
笔者在《轮回的流转》一书中,从三个方面揭示了因果报应思想的特征:其一,实现了行为主体与受体的完全合一,不再有张三犯错、李四受过的现象;其二,将行为与报应当成因果关系,任何行为都会受到报应,因果不失,报应不爽;其三,这一法则将人的道德行为与其利益完全挂钩,实现义与利的统一,从而为人的道德行为找到了内在的动因和无穷的动力源泉。因而其对于道德建设的意义是十分明显的。
对于因果报应思想,许多人会视之为一种迷信,或者将之作为一种落后的没有价值的观念,其实这些看法都是一种偏差,未能真正理解其内在的深层的理念。很多人以之为迷信,主要是认为它没有得到现代科学的证实,其实未经科学证实的东西有很多,不一定都是错误的,因为科学本身有局限性,不可能证实所有的东西,而且科学也是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之中,今天不能证实的,也许明天就能证实,今天以为是错误的东西,也许会被新的科学重新发现其价值。
因果报应的是非,很多争论停留在体的层面上,即争论它到底是否存在,其实这一争论不能说没有价值,但却是一个也许永远没有答案的问题。因为一论及它是否存在,就要涉及能否得到科学证明的问题,这一问题至少现代科学是无法回答的,现代科学一方面无法对之进行证实,许多人因此认定它是不科学的,但不科学不等于不存在,因为现代科学同样无法对之进行证伪,无法证明它确实不存在或根本不可能存在。
既然因果报应的是非真伪从体的层面上不容易说清,还不如暂且将其搁置,更多的从用的层面上加以探讨。因果报应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道德激励上。首先,它可以提高人的责任心,出于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慎重选择自己的行为,因为自己现在的行为关系到自己的未来,任何不良行为都必然会受到惩罚。在现实社会中,许多人认为可以钻法律与体制的空子,既能从不法和不良行为中获取享受和利益,又能不受惩罚,特别是特权阶层。他们以不受规则为荣,以为只要这样显示自己的特殊身份,才会显得高人一等,他们最乐于接受“刑不上大夫”的传统,犯事之后往往委过他人,或者花钱雇人受过,由于他们是社会资源的控制者,法律和体制也确实存在某些漏洞,因而这些人可能多半能够暂时逃脱惩罚。如果他们稍知因果,就会明白这种所谓的逃脱其实只是一时的,自己的行为只能自己负责,逃避是不可能的,早晚会受到惩治,而且越是逃避,越是用非法的手段委过于人,积累的罪恶就越多,将来受到的报应就会越重。
其次,因果报应还能起到劝善的作用。通过提高人的责任心,可以控制和减少恶行;通过义与利的统一,还能达到劝善的目的。在现实社会中,好人好事未必会得到应有的回报,在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甚至好人还会做出更多的牺牲。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会认为好心没有好报,好人总是吃亏。依照因果报应理论,善人所做的好事同样是不会抹杀的,尽管这种善报不一定马上到来。善业和功德的积累对人生来说是一笔真正的可以不断增值而永远不会亏损的财富,其意义远远超过了一般的物质财富的积累。表面看来,好人一时有可能“吃亏”(如果老是“沾光”,恐怕也算不上好人),但从长远来看,好人永远不会因为他的善心而受损失。
因果报应思想将爱人与爱己、自利和利他结合起来,通过洁身自好、对自己负责,可以达到对他人负责的目的,通过自利实现了利他,同样通过利他、帮助别人也会达到自利的效果。如果绝大多数人都能有自利利人、爱己爱人的心愿,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自然会得到提高。
不必过多纠缠于因果轮回是否在事实的层面存在,只要它有激励道德的作用,就有存在和发展的必要。事实上,因果报应思想已经成为一个扬善抑恶的有力工具,成为中国人的道德意识和水准的一个有力的促进因素。
三、以自由而非功利为善,达到至善、纯善
什么是善,不同的人、不同的派别,就会有不同的答案。然多数会将善与功利或者称为利益结合起来,认为凡是能够给整体带来利益的行为便是善行,佛教并不反对这一标准,但认为这种与功利相结合的善只是有为之善,是积累福报的小善,并非至善。佛教判定善恶的最高标准不是利益,而是自由。也就是说,一种行为是否属于善行,关键不是看它是否给人、特别是他人和社会带来了利益,而是看它是否是一种自由的行为,它是增加了人(包括他人与社会整体)的自由,还是削弱了人的自由。
如梁武帝见达摩,道是自己一生造寺度僧,布施持斋,有何功德,达摩祖师答曰并无功德,梁武帝不明其意,达摩见其不契,便再次北渡。后来六祖惠能对此重新解释,道是武帝不明正法,其所施为,皆是有为小善,只是福德,不名功德,所以祖师答并无功德。住相布施生天福,只是人天福报,福报尽时,还得陷坠,与无为功德相去甚远。唯有智慧功德才能使人得大自在,真正获得自由,才是真正的善。
以功利为善,难免将崇高的善行与世俗的金钱联系起来,有人甚至以捐钱数量的多少来衡量人的善心,未免将善庸俗化,乃至背离了善的本质。佛教一方面强调布施的福德,一方面又强调无相布施,即无施者相,无受者相,无施受物相,达到三轮体空,才是功德无量的真布施。因为一有施受之相,就有报应,就会妨害双方的自由,与至善相违背,有些地方过于重视有相布施,总是以捐钱多少来排座次,甚至给予不同的待遇,严重伤害了信徒的感情。也有的以捐钱多则功德多、成道快相诱惑,使信徒进行超经济能力的布施,这就更成问题了。六祖惠能明确指出:成道非由施钱,关键是要有平心、直心、觉心,佛教界应以身作则,引导信徒从有相布施提升到无相布施。
孔子对自己一生的修养过程作过总结,道是十五有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随心所欲,不逾矩。孔子七十之时达到最高境界,在道德修养上趋于至善,在他看来,这种最高的道德境界包含两个方面,从外相上,是一种规范与约束(不逾矩),从内在方面讲。则是一种自由(随心所欲)。孔子最终实现了二者的合一,而其一生,既是不断走向规范的过程,更是不断走向自由的历程。后世往往忽略孔子的随心所欲,却大谈其如何不逾矩,实是买椟还珠,不知表里。
规范与自由是道德的内外两面,而世人往往只强调以遵守规范为道德。衡量个人的道德时只强调他没作坏事,不考虑他到底作了多少好事,是不是一个充满活力的人。木人、石人也不会作坏事,而且一点错误都不会有,但不能说木人、石人就是最好的人。在衡量一个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时,也往往只是人们是否遵守规范、社会是否稳定为标准。于是有人怀念文革前十七年,说那是黄金时代,整个社会一条心,甚至也有人怀念七十年代,说是那时候没有一个小偷,真正是夜不闭户。
只强调规范与约束,只重视稳定与秩序,以此作为个人或社会的道德水平高低的标准,当然是错误的。虽然当今社会问题不少,表现出来的犯罪现象似乎比过去要多,但从总体上讲,道德水平比起前几十年还是提高了很多,不存在什么道德滑坡,因为现在人们的自由度比过去高多了,整个社会也欣欣向荣,充满活力与创造力。那种高压下产生的畸形的稳定是最不足取的,是以牺牲全体人民的自由为代价的,也是最不道德的。
传统的道德观过于重视整体价值,强调通过压制个体、牺牲个体来保证整体,以个体为手段,以整体为目的,自由的道德观要求确立个体价值的意义,将个体视为目的而不是手段,以为己为最高的道德。自由的道德观还要求重新确立道德的以生命为本的本来意义,将附加于道德之上的其他外在的扭曲的东西全部清除,恢复道德的本来面目。自由的道德观更要求摆脱一切自私的本能的狭隘的私欲的影响,使人从肉体的人上升为精神的人,从他在的人变成自在的人,从功利的人变成自由的人。
佛教自由的道德观曾经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在当今社会更应发挥其作用,提高整个社会的自由度和道德水平。